沒錯,都是有關一位頭上無毛的蟾蜍的新聞。(希望這樣不要告我ㄇㄟ~~)
侵害邱毅名譽王世堅判登報道歉
http://tw.news. yahoo.com/artic le/url/d/a/0903 10/4/1frhf.html
新聞節錄:
法官審理認為,根據廖先聆的說法 ,邱毅僅有強抱她入懷、拉進男廁所 親吻等不禮貌行為,廖並沒有指稱遭邱毅性侵害,王世堅的說法誇大渲染,不是以善意發表言論,也不是就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評論,應負起侵害名譽登報道歉的回復名譽的責任。
再看Ptt板友貼的:
根據內政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民 88),性侵害可分為強制性交(舊稱強姦 )與猥褻兩大類:
強制性交:是指以暴力、脅迫、恐 嚇等違反當事人意願之方式性交,而性交的範疇不僅是傳統上的陽具 插入陰道,更包括:口交、肛交、 手交、以異物插入生殖器官。換言之,只要被人的性器被侵犯到,都算是性交。
猥褻:是指行為人為了滿足性慾而對被害人從事的親吻、撫摸等肢體接觸。
嗯嗯....原來邱大委員把對方拉進男廁所親吻這樣不算性侵害。 那應該一堆案子都可以翻案了。就算法院是你家開的也不能這麼囂張吧! !?
下面一則則是聽版友說在電視上看到邱毅想要告林增祥(統一7-11獅領隊)妨礙名譽之類的(還沒查到新聞,有新聞出現再貼,假如確認是謠言,會跟大家澄清),求償500萬捐出去支持棒球。
原因是2100全民亂講節目中,林增祥call-in進去糾正邱大委員的完全白目論點。(還可以看出主持人想要立刻喀掉那通電話)
影片在此
結果邱大委員就惱羞成怒了!?唉......你亂講話講得亂七八糟的,還來扯棒球!?很抱歉,阿扁貪多少錢你可能比我還清楚,結果在棒球上這麼白目,你算了吧!連我這看棒球才看兩年的都知道你在唬爛。
台灣有這種立委,悲哀呀!! 剛又看到高三生嗆馬被帶到警局去!?台灣真的是戒嚴了,連踢陳水扁的人都能當成就職佳賓,嗆個馬就要抓?你好大的官威呀!驅長,KMT,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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