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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剛才打了一整篇洋洋灑灑,充滿三字經與問候中職他老人家的文章,結果一不小心按到覆蓋全不見了.....Orz,看來上天要我嘴巴放乾淨點。算了,剛那篇打完,氣也消了一半,這篇髒話應該會比較少吧……XD


        話是這麼說,不過第一句,還是來個「他馬的 幹!」你們中職不要太囂張了。

轉錄自中職官方網:

        【4/7台北】本聯盟依據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規定,於今(4/7)召開懲處會議,作出四月四日例行賽違規人員懲處決定。

         針對4月4日聯盟編號第32場例行賽(兄弟象VS. Lanew熊),九局下半所發生林智勝選手攻擊一壘審江春緯一事,本聯盟今日經召開會議後決定,因林員攻擊裁判事證明確,且於事後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不實言論,決議懲處林智勝選手無限期停賽,以觀後傚。另依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處罰金十一萬元。

        另陳峰民選手(禁賽一場、罰金四萬元)及潘忠韋選手(禁賽三場、罰金七萬元)維持原訂處分。並重新認定黃俊中選手因對裁判出言不遜及挑釁行為改判懲處為禁賽三場、罰金三萬元。

         綜觀美、日等職棒先進國家之歷史,林智勝選手之行徑實為職棒史上最為嚴重之攻擊裁判事件,對於棒球運動之發展與體制之建立影響甚鉅,為樹立選手尊重場上判決之規範,決定予以林智勝選手嚴厲之懲處。又,該選手在事後非但沒有悔意,且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言論,聯盟將著手進行調查,要求其說明該言論之來源。視其未來之說明及行為,本聯盟將決定何時及是否令其恢復選手身分。

         本事件中,王俊宏裁判於第九局之抗議過程出現不當言語,亦將遭受禁判一場之懲處,於今(4/7)執行。

        本聯盟再次重申,所有選手都應具有運動員精神,在場中需絕對服從裁判判決,若遇判決爭議,應循正常管道提出訴求,不可以暴力行為相向。任何參與比賽之人員,勿將個人違規行為合理化。各球團應加強球隊管理,全力規範球員比賽行為,並恪遵聯盟各項競技規定,共同維護台灣職棒之發展,而每一位球員都必須尊重裁判於比賽場中之威信,聯盟絕不允許此類事情再度發生。聯盟亦將即刻著手修改規章中未符現況之相關規定條文,以求體制之健全完備。

        另Lanew球團劉保佑董事長於該日賽後立即向裁判致意,事後亦數度致電裁判組表示關懷之意,本聯盟對於劉董事長之善意表示肯定。


         這一篇看完,完全是一肚子火,中職真的是太過分了,欺負人也要有個限度。很多東西都是鬼話連篇,我就慢慢的一一說明吧。

         「因林員攻擊裁判事證明確,且於事後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不實言論,決議懲處林智勝選手無限期停賽」 他什麼時後發表誤導球迷的不實言論!?

        你是說三壘審楊崇輝的釘孤支(單挑)發言?很抱歉,大師兄根本就沒說什麼,你們裝蒜也要到某個程度吧,就算不像水仙,老薑總可以吧!!?那個是從其他球員方面來的,你們到底在搞什麼!? 從上面整篇文章看來,就可以知道中職很想要把九局下跟11局下的兩個事件扯在一起,都連到大師兄的身上,這真是bullshit!!兩個明明就是不相干的事,你們怎麼可以扯在一起!!?

        其他新聞的節錄內容:「李文彬表示,對於暴力行為要予以譴責,事件發生後不應該模糊焦點,不該用別的東西,看到網路或部落格的東西,真的相當痛心與遺憾,失掉比賽的精神,也給社會不好示範,這種球員已經失掉職棒球員的資格,聯盟肯定林智勝的拚勁與努力,但絕不可以有攻擊與暴力行為。」(2008/04/07 20:14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對此我要說明一下,我~們~從~來~沒~有~模~糊~焦~點~。我們La New球迷從沒有說大師兄是對的,我們對於大師兄的所作所為感到抱歉。相信他也是一樣,要不然就不會在隔天就道歉,也不會於網誌上寫說「錯就是錯,沒甚麼好找藉口。」只是,我們不爽的是11局下半,三壘審楊崇輝推人粗話,卻不見中職對其做出任何懲處而不爽,中職一副我們都沒有錯的嘴臉,完全偏袒裁判。我們沒有抗議裁判誤判,而是裁判那粗暴的行為竟然沒有受到懲罰?反正球員不是人就是了,罰沒有關係,而裁判最大,粗畫推人都沒關係,反正中職大聯盟看不到,一切都COVER OK。我就不相信隊長喇叭有雙重人格,前一秒還是拼命阻止陳峰民還要勸架的人,後一秒能夠突然性情180度大轉變,發怒要打三壘審。而個性直的黃俊中,會脫掉上衣表示這是我自己的事情,跟球隊無關,然後跟楊崇輝說:「來呀!!你要釘孤支我跟你釘呀!!」這影片都看得出來的東西,還是現場直播,根本就沒時間像Prison Break裡面一樣串改監視攝影機畫面。除非是像笑面男的駭客!!

        而中職,卻一直要把兩個不相干的事情連在一起,La New球迷,在九局下的事件後,都感到抱歉。真正發飆,是十一局的事件,中職完全偏袒裁判,沒有公平懲處,才開始發飆的。而他們卻用這說是轉移焦點!!!?更說什麼林智勝無心悔改,誤導球迷,硬是將他定死罪,來個無限期停賽。 「而判處無限期停賽的處分,在聯盟的規章上並沒有出現這個規定,李文彬表示,目前聯盟規章上的規定比較沒有彈性,聯盟將即刻著手修改規章中未符現況之相關規定條文,以求體制之健全完備。」(2008/04/07 20:14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上面這段新聞的翻譯就是說,很抱歉,我們想判林智勝無限期停賽,卻沒有條文,因此改一下,讓他可以被判無限期停賽而我們也不會感到良心不安。這是中職應有的態度嗎!!?你硬是要把林智勝打死就是了!!??

        有在看棒球的人,對於這次的事件,都認為林智勝有錯,但是中職也很不應該,結果中職說什麼!?他們說球迷支持球星,所以認為林沒錯之類的話。真的是很欠揍。我們什麼時候說林智勝沒錯了!!?我們是說你們中職太過分了。而且說實在,中職的囂張與過分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要說的話可說是完全說不完。台灣的職棒聯盟,應該是少數幾個世界爛的聯盟吧!可以說是完全的壓榨球員選手,絲毫不客氣。舉個例子,只要有球員被某隊釋出,而其他五隊沒有要接收的話,那再見,這位球員的棒球生涯從此結束了,你要去賣香雞排還是蚵仔煎都可以,就是不能打棒球。哪有這種條款的!!?「聯盟亦將即刻著手修改規章中未符現況之相關規定條文,以求體制之健全完備。」這句話也講得超好笑,中職體制何時健全過了?你們更改這個來定大師兄無期徒刑,卻不跟改其他可笑的規章?自由球員,建立二軍、成立球員工會,這些你們有幹嗎?說到這就氣,全台灣,各行各業都有所會的公會保障員工不被資方壓榨,唯獨在台灣打棒球的球員沒有工會。連爭取自己權益的機會都沒有,就這樣被CPBL決定什麼就是什麼!!?你這些爛攤子都沒弄好,就希望觀眾買票進場看球賽!?告訴你,現在還買票進場看球賽的人們,不是因為你們聯盟,而是希望自己的球隊不會被你們搞砸,甚至是解散,為了讓自己的球隊能繼續下去,才進場去看的。試問你們有做什麼改革或是吸引人氣的行為嗎?什麼都沒有,只是放任他爛下去……不要太過分了。你們這樣的聯盟,有什麼資格存在,打掉重鍊算了。

        這一次,大家都知道林智勝有錯,被推倒的裁判也很無辜,結果中職拼了命要把兩件事扯在一起,甚至是用大師兄來達到殺雞儆猴的地步。這真的是讓我發火了,林智勝有錯,但有錯到要讓你們這樣對付他嗎!!!!!!!?????

         2006年杜哈亞運,是誰在九局下揮出再見安打,逆轉日本隊的?八搶三奧運資格賽,是誰喊出「帶鋒哥去北京」讓全中華隊上下一條心獲得奧運資格的?我並不是說他沒有錯,但是他的成就就被你們單方面的抹煞掉,除了本來做錯的之外更用莫須有的罪名怪在他身上。放心吧!!你們這樣爛的聯盟,從今以後我不會支持了,本來還期望有一天能改善是我太天真了。不少球迷也開始要拒看比賽了。認為八搶三結束後人潮就會自然來中職?你們這些呆頭鵝太天真了,今年票房比去年糟已經發生了,但這次事件之後,你們只會更慘,不會好轉。等著滅亡,被新的聯盟取代吧。中華職棒大聯盟!

        PS.另外很火的就是楊崇輝沒被懲罰,這太不公平了。且中職某些裁判本來就很爛,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但難道我們還是只能摸鼻子,遵從這部公正的判決......想到就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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